1. 申報義務人:所有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,商業組織不用申報
( 得委託代理人, 委託代理人以一人為限。)
2.申報期限: 中華民國107年10月31日前設立之公司,需於108年01月31日前做首次申報。
中華民國107年11月01日起設立之公司,需於設立後15日內做首次申報。
申報資料如有變動者,公司應於變動後15日內做變動申報
自109年開始, 每年3/1-3/31做年度申報(108年不用年度申報)
3.處罰:查核不符現況 → 多次通知(目前3次) → 限期改正(第4次,大約半年後了,這中間的時間都可以做更正,免罰)
最後一次有限期還不改正,第1次處罰鍰(5萬-50萬), 並限期改正→ 再次處罰鍰(50萬-500萬) ,再限期改正
一直罰至改正為止,情節重大,廢止公司登記
4.申報資料:董監事、經理人及持股超過10%的股東之姓名、國籍及 持股數等資料
5.申報平台 : https://ctp.tdcc.com.tw/decl/auth/login
5.申報平台操作 : 可參考經濟部以下網址,蠻詳細的,簡單說就是申請一個帳號,然後導入公司資料,最後記得按確認申報
https://gcis.nat.gov.tw/mainNew/subclassNAction.do?method=getFile&pk=917
QA :
Q : 委託代辦的費用?
A : 目前聽到的大約1500-3000以上都有,視公司規模、資料多寡定
Q : 可不可以自行申報?
A : 可以,就是上述的三種申報(首次申報、變動申報、年度申報),要記得於時間內申報
Q : 報錯或忘了報怎麼辦?
A : 可參考上述處罰的部份,罰鍰算重,不過改正的時間很長,且會多次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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